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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学院召开《关于课程标准制定和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研讨解读会
【日期:2020/01/14】【 阅读:426】【关闭
 

    2020113日,是学校《关于课程标准制定和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文的第二天,也是寒假放假第一天。国际交流学院利用假期,于当日及时召开分院关于课程标准制定和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研讨、解读会。会议由丁春文副院长作主题解读,王维平院长和全体专业主任、教研室主任参加解读研讨。

2020111日,学校发文《关于课程标准制定和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工商教〔202015号)(以下简称意见);2020112日;学校办公系统公布该意见。“意见”对课程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和依据、基本内容和要求、程序和发布、执行和管理做了详细的规定,并同时发布了操作性极强的“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模板。

通过解读,全体与会人员进一步认识到,课程标准是课程组织与实施的纲领性文件,是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要求的教学指导文件,也是教育管理、教材编写、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教学评价与课程考试的主要依据。

通过研讨,分院进一步明确了课程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和依据、课程标准制定的基本内容和要求、课程标准制定的程序和发布、课程标准的执行和管理;同时,结合下学期教学任务,分院就各专业、教研室及全体任课教师制定相关课程标准的任务安排、工作形式、时间结点等,做了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