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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学院早读管理办法(暂行)
【日期:2013/09/04】【 阅读:652】【关闭
 

为了进一步强化学生早读,提高早读管理实效,形成良好的学风,促进国际交流学院人才培养质量的稳步提高。现决定自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实行本管理办法。

一、早读检查分组

组长:王维平

副组长:董静温江霖

小组成员及分组:

时间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检查教师

李宏磊

邢颖

王锦

金菁

董菊芬

检查学生干部

徐超、

周佳楠

 

王海婷、

张凯莉

 

杨莉莉、

张凯莉

 

徐超、

周佳楠

 

王海婷、

杨莉莉

 

二、早读及检查时间

早读时间:7:35-7:55    检查开始时间:7:35

三、检查方式

结合学生自我管理和教师监督管理的四层次管理方式。

1、  以学习班为单位进行自查,各学习班班长在早读开始时填写《国际交流学院早读检查记录单》。

2、  检查组学生干部到各教室收取《国际交流学院早读检查记录单》,抽查实际到堂情况,并在该班表格上做好抽查记录。

3、  检查组教师对该组学生干部抽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收齐当天检查表交学工办。

4、  检查组组长和副组长对教师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其他规定

1、学生如累计三次早读未到(请假除外),计旷课一节。

2、各班早读情况将作为班级考核的一项重要组成内容,并与班主任考核挂钩。

3、学工办组织每周将早读未到统计情况在分院网站进行公示。

                                         国际交流学院

                                        2013年9月1日

 附件:国际交流学院早读检查记录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