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特长生选拔和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浙江工商职技术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浙工商院[2011]31号),根据《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浙工商院[2009]4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特长生选拔和立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
根据我校专业设置的基本情况,以各学院各类型的学生工作室为主要载体,在我校现有一、二年级学生中选拔250名具有专业特长的学生进入特长生培养工程,培养期限为1年,使其在创新创业能力、专业技能水平等方面取得显著提高。
二、特长生选拔要求
凡符合下来条件的我校在册一、二年级学生可申请参加特长生的选拔:
1.品行端正、勤奋好学、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2.必修课没有重修记录;
3.具备专业方面的特长和一定的专业实践能力;
4.有兴趣加入到“特长生培养工程”中来。
5.各学院应优先考虑市级及以上重点(特色、品牌、优势)专业的优秀学生,确保这些专业学生入选人数不低于本学院进入2012年特长生培养学生总人数的60%。
三、特长生导师的选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我校在编和全聘(不包括返聘)教师均可申报:
1.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具有博士学位;
3.具有三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讲师;
4.近三年内作为主要指导教师(排名在前三位)指导学生获得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技能(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讲师;
5.每位特长生导师最多可同时指导不超过6名特长生。
四、培养经费与学生限额
1.培养经费
2012年特长生培养经费下拨标准为每生500元,主要用于特长生教学工作量津贴,以及必要的调研、差旅费等开支。本经费以专业为单位进行管理和使用,由特长生导师提出使用申请、专业负责人审核、分院负责人审批后执行,超过分院负责人审批权限的按学校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执行。
2.学生限额
五、实施步骤
时间 | 工作内容 | 实施部门 |
2012.11.20~ 2012.12.17 | 学生申报,选拔学生,选聘校内特长生导师;制定培养计划 | 各学院 |
2012.12~ 2013.12 | 对2012年入选特长生培养的学生实施个性化培养 | 各学院 |
2012.12.17前 | 各学院将《2012年特长生培养师生一览表》(1式1份)、《特长生培养计划审批表》(每个学生1份)、《特长生资格审核表》(每个学生1份)、《特长生导师聘任表》(每个导师1份)报送教务处备案。电子文档发到jwc@zjbti.net.cn。 | 各学院 |
2013.11.30前 | 验收 | 教务处 |
教务处
2012.11.20
附件:
1.《2012年特长生培养师生一览表》
2.《特长生培养计划审批表》
3.《特长生资格审核表》
4. 《特长生导师聘任表》
5.《特长生培养验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