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寒窗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0-13浏览次数:840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制定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寒窗奖学金的实施细则,请各班级积极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寒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在评选过程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示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名额分配

类别

学院

国家奖学金

(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人)

国家助学金一等(人)

国家助学金二等(人)

寒窗奖学金

国际交流学院

1

25

30

60

按贫困生人数的15%(其中一等5%,二等10%。)

(截至2011-10-13,我院已经建立贫困生档案的在校学生数为107人)

 

二、评选小组

组长:王维平、陆灵荣   副组长:董静、王联晓

成员:陈建明、邓会、熊庆云、苏洁、赵楠、王建成、周梦茜、傅晓炜、楼四骏、潘颖华、徐秋萍、胡军、武莉莉、胡亚能、贝可钧、黄宇杰、王可飞、孙永红、陈明霞、胡张庆、蒋轶阳、李宏磊、沈佳瑜、史波珍、汤丹艳、滕汉华、夏敏、夏宁满、徐瑾、朱雷、朱正浩

 

三、评选条件和细则

   请详见附件1

 

四、评选工作程序

   1、10月12日—10月16日,各班级应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积极开展推荐工作,组织评选各类奖助学金候选人。

   2、10月17日-10月18日,按照《我校各类奖助学金评定细则和具体要求》严格审核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要求学院通过事迹报告会形式对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进行公开投票选举。推荐对象经各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议确定,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接受师生监督。无异议后向学校报送2010-2011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

   3、10月20日—10月26日,学生处汇总审核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材料。

   4、10月20日—10月26日,学院将按照《我校各类奖助学金评定细则和具体要求》严格审核国家助学金和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寒窗奖学金材料。推荐对象经各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议确定,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接受师生监督。无异议后各学院向学校报送2011-2012学年国家助学金、2011年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寒窗奖学金名单。

   5、10月28日——11月6日,学生处汇总审核国家助学金、寒窗奖学金材料。国家助学金和寒窗奖学金推荐对象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分别报送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校长办公室。

   6、报送联系部门:学工办,联系人:熊庆云,联系电话:87422163

 

   附件1:各类奖助学金评定细则和具体要求(附件1).DOC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DOC

   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3.DOC

   附件4:寒窗奖学金申请表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