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园管理办法》,创业园18家店铺合同均已到期,现决定对其实施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一、标的名称
本次招标的标的为学校南区大学生创业园9号楼和10号楼共18家店铺。具体见下表。
所在区域 | 店面号 | 面积(m2) | 最低租金要求 | 备注 |
10号楼 | 103 | 20 | 450元/月 | 1、 店铺租金按学期缴纳; 2、 创业团队若无违反创业园相关规定,诚信经营,学期末考核合格者,将全额返还租金。 3、 创管会每学期对创业团队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团队给予一定的奖励。 4、 创业团队合同期间将会享受外出考察一次。 |
104 | 20 | 450元/月 |
105 | 20 | 450元/月 |
106 | 20 | 450元/月 |
107 | 20 | 400元/月 |
108 | 20 | 400元/月 |
109 | 20 | 400元/月 |
110 | 20 | 400元/月 |
111 | 20 | 400元/月 |
9号楼 | A05 | 32 | 500元/月 |
A07 | 35 | 500元/月 |
A08 | 35 | 500元/月 |
A09 | 25 | 400元/月 |
A10 | 25 | 400元/月 |
A11 | 25 | 400元/月 |
A12 | 25 | 400元/月 |
A13 | 25 | 400元/月 |
A14 | 25 | 400元/月 |
二、合格竞标人(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资格,历年成绩中无不及格现象,且没有在校大学生创业园经营的记录。
2、申请项目不得与各类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相抵触,且具有创新性和良好的市场潜力。其中,餐饮食品类创业项目不得入园;经营需要售后服务类的产品,必须是在宁波市有售后服务部的产品;
3、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能力,并取得家长同意。
三、报价方式:
1、按照标的店铺表独立报价;
2、报价不得低于项目最低要求价格
四、标书递交
1、截止时间:2011年9月26日
2、递交地点:各分院就业指导老师办公室
3、递交要求:递交密封竞标书一式7份(标书及里面要求的相关资料可到学校就业网就业公告栏下载,地址为:http://zjbti.university-hr.com/index.php
五、开标时间:另定
六、注意事项:
1、竞标书内规定的附件如: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家长签字的同意函、经营承诺书和商业计划书缺一不可。
2、承诺书中承诺:诚信合法经营,遵守创业园区各项规章制度;一年内不私下转让,无幕后老板,如有违背,后果自负。
3、9月初将举办专场报告指导如何撰写商业计划书,望有意竞标的同学务必参加。
七:其他注意事项:
技术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422088
地址: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至诚楼二楼学生处
附件:竞标书范本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园管理委员会
201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