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学院:
由于中澳合作专业的特殊性,根据《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实习生校外住宿暂行规定》,针对2012届毕业生的不同住宿需求,现对2012届中澳合作专业毕业实习生的住宿情况做如下规定:
一、有关毕业实习生住宿
11-12学年(以下简称“本学年”)不计划在校住宿的毕业实习生,须按规定在2011年9月14日前办理相应退宿手续,未办理退宿手续的,视为继续住宿,必须缴纳住宿费。宿管办将对本学期住校的学生进行寝室适当整合,请学院配合。
二、有关毕业实习生退宿
1、毕业生退宿可到国际交流学院学工办领取《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实习生校外住宿申请表》一式两份、《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实习生校外住宿安全协议书》一式三份。(或直接在学工在线网站上下载)
2、学生凭班主任签字和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盖章的表格、家长的身份证复印件到宿管办1104办公室办理退宿。
3、学生持公寓辅导员出具的《宿管办退宿证明》至本楼楼管员处办理财产清查手续,最后到物业管理部A楼103签字确认。
4、对于明年毕业答辩学生需要返校住宿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由宿管办统一安排入住。
三、毕业实习生住宿费收取及退费:
1、9月15日学院学工办统一上报2012届中澳合作专业已办理毕业生实习校外住宿手续的学生名单,由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宿管办1104办公室,经确认无误后上交财务处统一办理免交本学年住宿费。
2、9月16日之后,对退宿手续已完成而又返校住宿的学生无论日后是否退宿将统一收取本学年住宿费。对于下学期办理退宿手续的中澳合作专业毕业生将按照2012届毕业实习学生校外住宿相关规定执行。
学生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