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做好学校2019年任期届满党总支、党支部和直属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实际,现将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持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委决定、团结动员师生、服务教学科研、推动改革发展的战斗堡垒作用,全面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各项任务,为学校实现“特色鲜明、全省前列、国内知名的高职名校”的发展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严格工作程序原则;
(二)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原则;
(三)坚持发扬党内民主,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换届选举对象
各党总支、各党支部和直属党支部
四、各级党组织及其委员会设置规则
我校党组织原则上实行学校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三级设置和管理模式。党总支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的二级党的基层组织,对所属党支部负有领导责任;党支部是党在高校的最基层组织,是高校开展党的活动的基本单位。党员人数超过15人的党支部可根据党员数量、分布情况、工作需要,合理划分若干个党小组。
(一)党总支及其委员会设置规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实际,设置①行政第一党总支[办公室、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学工部(学生处)、团委、纪检监察室、工会办公室(妇委会办公室)、图书馆]②行政第二党总支[教务处(招生工作办公室)、质量管理办公室(审计处)、科研与社会服务处、继续教育学院、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中心)、计划财务处、后勤服务处(保卫处)、网络管理与信息中心]③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④电子商务学院党总支、⑤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⑥国际交流学院党总支、⑦建筑与艺术学院党总支、⑧电子信息学院党总支、⑨明智学院党总支等9个党总支,另设离退休党支部直属党支部。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总支一般设委员5人或7人,直属党支部委员会设委员3至5人。根据自身情况可设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宣传、纪检、统战等委员若干人,其中纪检委员原则上由中层干部兼任。
(二)党支部及其委员会设置规则
各二级单位下属的各级单位正式党员超过3名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要合理确定调整党支部规模,各党支部党员人数以20人左右为宜,一般不超过 30 人。党支部设置要本着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党建、人才培养、校园文化传承与建设工作的原则,由各二级单位进行合理的调整和设置。教师党支部一般按专业群、教研室、实训基地或独立行政机构为单位成立党支部;学生党支部要从有利于加强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按年级或专业科学、合理地设置,确保党组织设置全覆盖。机关、教科、后勤等部门的党支部一般按业务相近的原则联合设立党支部,按部门设立党小组;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由组织部统一编入行政党总支下辖的党支部。
基层党支部党员人数在7人以上的设立支部委员会,委员会由3-5人组成,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任期内支部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及时补选。
五、基层党组织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提名原则和基本条件
(一)党总支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提名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3、坚持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
4、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原则。
(二)党总支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基本条件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团结带领师生群众艰苦创业,做出成绩。
3、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依法办事,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热心党务工作,原则上要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4、党性原则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全局观念,公道正派,勤政廉洁,善于团结同志,紧密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基层党支部书记任职资格条件
各党总支要按照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的标准,选优配强基层党支部书记,要求具有一年以上党龄。学校党政机关、教辅等单位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要按照“双带头人”(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的要求选拔,原则上由党员专业或基层教学组织主任担任党支部书记,专业或基层教学组织主任不是党员的,则由副主任担任党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辅导员或骨干教师担任。
六、基本工作程序与要求
本次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应在9月16日前完成。
(一)筹备工作(8月30日-8月31日)
1、学习与准备工作。各党总支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思想动员,提出具体要求,集中学习相关文件规定等。
2、宣传发动工作。各党总支要自上而下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召开会议、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号召广大党员积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前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必要的会议,向党员讲清选举的目的意义、要求和基本做法,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和义务的教育。
3、研究确定党支部设置。各党总支经充分研究后,将基层党支部设置情况(附件1)报学校组织部审查同意后,再启动换届工作。
(二)党支部换届选举(9月2日-9月5日)
1、各党支部草拟并提出本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支部党员的意见。
2、各党支部确定支部委员会及候选人组成人数、构成情况,向所属党总支呈报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附件2)。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基础上酝酿推荐本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党支部根据推荐情况,按20%差额提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附件3)并上报党总支,党总支要根据推荐结果,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讨论,研究确定候选人。
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本届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差额直选产生支部委员会,选举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比例应不低于20%。
选举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统计公布到会人数;宣读选举办法并进行表决;介绍候选人情况;宣布大会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不能为候选人)建议名单并进行表决;清点人数、发选票;投票;清点选票并公布结果;组织计票并公布计票结果;宣布选举结果;会毕。
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得赞成票多的当选。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人数或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可就未过半数(以得赞成票多少为序确定差额)或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一次,得赞成票过半数且得票多者当选。
4、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支部书记,确定委员工作分工。选举结果(附件4)由各党总支审批,并报学校组织部备案。
(三)党总支换届选举(9月6日-9月12日)
1、各党总支草拟并提出本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2、各党总支研究酝酿并明确各党总支新一届委员会组成原则、委员名额、候选人条件和提名办法,委员预选差额选举办法,推选监票人、计票人;研究确定换届选举大会的时间和议程,向学校党委递交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同附件1)。
3、各党总支 “二上二下”酝酿产生候选预备人选。组织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不低于20%的差额在党总支范围内酝酿推荐候选人。总支根据各支部推荐情况,按不低于20%的差额协商提出候选人初步名单,再由各支部征求全体党员意见,总支根据多数党员意见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4、各党总支将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情况(同附件3)报组织部,组织部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交叉考察并书面批复,各党总支再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5、党总支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含有选举权的学生党员),党总支书记向全体党员作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选举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应不低于20%。选举程序同支部委员会选举。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得赞成票多的当选。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人数或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可就未过半数(以得赞成票多少为序确定差额)或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一次,得赞成票过半数且得票多者当选。
6、召开党总支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报学校党委审批。新一届党总支书记主持召开党总支会议,宣布委员分工,布置党总支工作。
(四)学校党委审批
1、选举结果报批。换届选举结束后,各党总支要及时向学校党委报送选举情况报告,包括党员总人数、应出席人数、实到人数、有效票数,委员、书记、副书记当选人名单及得票数。将换届选举情况报告(同附件4)、党总支基本情况表(附件5)和党支部基本情况表(附件6)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2、学校党委审批。学校党委召开党委会,审查批准各党总支、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
七、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二级党组织换届选举,是我校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严格相关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认真把换届选举工作做细做实。
(二)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各党总支要熟悉、掌握换届选举工作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扎实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肃党的纪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有序进行。
(三)加强领导,强化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各基层党组织上一届委员会主持;新调整、增设的党总支由党员领导班子主持,新调整、增设的党支部由党总支指定召集人主持。组织部负责具体指导本次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未尽事宜可及时与组织部沟通联系。
(四)稳步推进,做好交接。党员组织关系统一于10月1日起按新支部划定,目前参加新单位支部选举,
另行办理转接手续。党费由原支部统一收到2019年9月。各党支部要及时主动做好有关工作的结转移交,包括党费收缴、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以及创先争优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材料报送联系人:董菊芬,移动短号:687507
组织部
2019年8月30日